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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业爱民写忠诚——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张斌

建湖日报 2016-08-12

  张斌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。从警8年来,他始终牢记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着对党旗的承诺和对警徽的誓言,展示了爱岗敬业的崇高职业精神,彰显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“精气神”。
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一项十分辛苦、劳累的工作,只要有事故发生,不论白天黑夜,严寒酷暑,都必须有警必接,风雨无阻。张斌常说:“我们早一分钟到,对伤者来说就多一份希望,甚至于能挽回生命。”今年2月一天夜里,辖区两辆货车相撞,致使道路阻塞,一人受伤,当时已是凌晨3时,外面大雨倾盆,张斌接到报警,立即赶往现场,疏导交通,雨水将其全身打湿,加之天气寒冷,张斌冻得直打哆嗦。为确保安全,张斌一直坚守在现场,直至第二天上午10时许才离开,而张斌因此患了重感冒。
  “人生难免磕磕绊绊,交通事故就是坎,谁也说不准一生不与交通事故打交道,但遇到了总是件烦心事。”张斌说道,作为一名交警工作人员,他深知其中的甘苦。为了能让交通事故当事人烦心而来、安心而去,他总是热情服务,耐心细致讲解交通法律法规,公平公正调处纠纷,创下从警多年零投诉的记录。近年来,他处理大小交通事故超千起,接触当事人上千人,没有一人投诉过他,很多人都翘起大拇指说:“张警察好样的,他处理事情我们放心。”
  今年1月的一天,夜里大雨如注,县城居民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汇文路,转弯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。张斌到达现场后,徐某见摩托车驾驶人已逃离,自己车损不大,要求张斌办理手续让他到保险公司赔偿就算了。张斌按规定给徐某开具了手续,同时了解得知,摩托车驾驶人逃离时已受伤,他立即展开调查,并查到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是芦沟镇人。张斌连夜赶到徐某家中,找到徐某,了解到徐某家庭十分困难,因车辆手续不全,怕没钱赔偿才逃离现场,自己也不敢去医院治疗,忍痛躲在家中。张斌立即把他送至医院救治,为他垫付药费。第二天又帮他办理了社会救助手续,保证了徐某的后续治疗费用。待徐某伤愈出院,张斌又同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磋商,多次做思想调解工作,使该事故得到了圆满处理,徐某对此十分感动,说:“张警察就是我的好兄弟,这辈子我不会忘记他的情。”
  “视善如花,嫉恶如仇;秉公执法,刚正不阿;热忱爱民,赤胆忠心。”在上年度全县公安工作表彰大会上,对“执法标兵”张斌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。多年来,他先后多次被县政法委、县公安局表彰为“十佳政法干警”、“交巡警警种标兵”、“执法标兵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。